说 案
遭遇职场“性骚扰”,法律怎么说
阿里一女性员工举报,自己出差期间遭遇侵害。尽管这一事件警方还在调查中,但在这个周末,依然持续引起社会关注。
那么,针对女性员工遭遇职场性骚扰,法律怎么说?我们来看下面两个案例。
案例一
7月8日,《工人日报》刊发说案《这种主管就该辞退》
案情回顾
小玲(化名)是上海某公司员工,入职第一天就遭遇了职场性骚扰,大领导丁生(化名)给她发了很多条暧昧微信。当小玲鼓起勇气将暧昧微信截图发给主管王现,询问该如何处理时,王现(化名)只回复了一个微笑的表情,并未正面回复。
之后王现还表示“就是不想掺和这个事”,并以小玲工作表现不达标、不合群为由,向人事经理咨询希望解除小玲的劳动合同。人事部门经向小玲了解工作情况后展开内部正式调查。2019年1月31日,调查结论为丁生违反公司规定,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。丁生得到调查结论通知后,于当日自行离职。
同日,公司出具《单方面解除函》,指出王现未尽经理职责,在下属反映其遭受了上级领导的骚扰行为后,未采取任何措施帮助其不再继续遭受骚扰,反而对下属进行打击报复,并在调查过程中就上述事实做虚假陈述,已严重违反《员工手册》及《商业行为准则》,故即日起解除劳动合同。王现不服,起诉公司。
审判结果
上海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,公司主管王现存在严重违纪行为,依据充分,公司据此解除王现的劳动合同,不构成违法解除。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案例二

7月22日,江苏高法微信号公布一则案例《性骚扰同事被解雇,反向公司索赔......你的脸究竟有多大?》
案情回顾
小美(化名)是公司保洁小组的组长,陈某(化名)是她的组员 。一天晚上小美在家休息,突然接到陈某发来的一段不雅小视频,为此夫妻间大吵一架。
又羞又恼的小美向公司进行了投诉并且报了警,公安机关对陈某进行了询问 。陈某狡辩称朋友拿他的手机玩时不小心误发。最终,难以自圆其说的陈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写下了保证书,希望小美原谅。公司在调查后向陈某出具了《惩戒通知书》,认为他侵犯了同事小美的劳动权利,直接影响到了工作情绪和状态,依据员工手册相关规定,对陈某作出解雇处分。
收到公司的《惩戒通知书》后,陈某不服气,认为事发时不是上班时间,单位无权过问此事。经仲裁前置程序后,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,认为公司是违法解除,要求支付赔偿金及其他费用。
审判结果
案涉公司通过《员工手册》明确规定了性骚扰行为受到公司规制,公司以陈某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关系,事实理由合理充分、程序合法,公司不需要向陈某支付赔偿金,法院驳回了陈某的诉讼请求。
【法条链接】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一十条:违背他人意愿,以言语、文字、图像、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,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。
机关、企业、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、受理投诉、调查处置等措施,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、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。
面对性骚扰,应该怎么做
《民法典》规定机关、企业、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和制止性骚扰行为。这就意味着单位负有采取合理措施提前预防以及及时制止的责任,从制度规范层面,单位对劳动者、学生等人员负有保护义务,为"性骚扰"设置了公力救济的通道。
当遭遇到性骚扰时,可以马上走开或者严肃地告知对方你的不适,请对方立即停止这种行为。同时根据严重程度,可以注意保留图片、音频、视频、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,向信任的人求助,通过向单位举报、报警等方式维权。